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减免工作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20-10-03
为切实做好公司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减免工作,承担起房租减免的主体责任,加强对各单位的跟踪督导和监督检查,依法合规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。现公布来信及投诉受理人:刘海军;联系电话:18629615686;邮箱:877538304@qq.com。
中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
2020年6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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